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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都市情感小说《北京,不要结婚 》禁止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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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裸体与爱情开了一个玩笑  

当残留在心中的那一丝模糊的爱象风一样淡淡逝去,我开始堕落了,离婚是我逐渐变成行尸走肉的开端。这让我有足够的理由怀念这一段婚姻,但并不是说这在我心中有十分突出的位置。在经过了许多事情之后,我倒是显得从容了,显得不迫了,显得游刃有余了,说白了就是玩世不恭。  
现在,几乎可以肯定,没有人救得了我。支持着我苟延残喘的,只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回忆。当然,这些回忆只是一些杂乱无章的东西,比如我在打乙肝疫苗时针孔流出来的血,我曾怀疑是苍蝇叮了我的屁股;比如因为某酒店的小姐曾对我宛尔一笑我就多喝了两瓶葡萄酒外加用力掐了一把她的大腿,却没有给她一文小费;比如我曾想光着身子跑到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买一包雪茄,但没有完全泯灭的羞耻感让我白花花的屁股只是在电梯里晃了晃就又钻进了二十一楼我的住所。其实不仅仅是这些,应该说,一个靠回忆来生活的人,他的记忆中有许多令他自己也无法解释的东西,这些东西无法归纳,无法分类,它们充斥着我离婚以来一如继往的生活,我乐于回忆它们,我从中得到享受。我实在找不到可以享受的东西了。  
接触过我的人,包括我的同学,同事,亲人,还有吸毒者和妓女,他们都说我不该是这种模样的人。我承认他们说得没错。无所事事想拯救我的人,百无聊赖要关心我的人,都期望我如他们想象地振作,好象我真地犯了什么错误。其实在我看来他们与我一样的愚蠢。我无非是懒惰,无非是消失了激情,他们所需要的,我几乎不需要。  
现在,我倒是需要酒。  
我拿出一瓶法国白兰地,用早已没用过的牙刷把撬开,咕了一大口,又把酒倒进一只蓝色烟灰缸,然后捧起来,慢慢地品尝,烟灰就落到地上,多半飘进我的鞋子里。  
这种滋味太舒服了,太阳照进阳台,温暖着我一丝不挂的身体,还有一丝阳光照着蓝色的烟灰缸,折射出一颗闪亮的星,在袅袅的烟圈里荡漾。没有什么比大脑中一片空白更让人心驰神往。  
我喝酒的历史只有六个月,比我的婚姻还要短(一个负责任的男人计算婚姻的历史应该从他和他的女人第一次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开始,而不是指拿到形式上的结婚证),但是喝酒延续了我婚姻结束之后的生活史。  
自从沾上酒以后,我就变了,变成了一个高大魁伟的身体,方方正正的脸庞,正义威严的外在体形与玩世不恭的言行的滑稽的结合体。  
瓶子里的酒空了,烟灰缸里的酒也空了。  
我站起来,在阳台上走了走,舒展了一下筋骨,又躺在椅子上。我突然发现,享受生活的最好方式是酒后阳光下的裸体。我用手摸着身上隆起的胸大肌和健壮的大腿,感觉全身的毛孔都舒张着,甚至发端也跟着兴奋起来。我从未发现自己的肉体竟能让我的大脑产生过快感,今天是第一次。我仔细地端详着身体最健美的地方,象是在欣赏凡高的画,更令我感到奇妙的是,我在阳台上走着,我走到哪,我的身体和无与伦比的快感便跟到哪,它们才是我最真实的朋友。我让自己平时最隐蔽的地方极端地暴露在阳光里,裸露的身体让我找到真实。  
然而冰袋对此却不喜欢。  
冰袋是我的前妻,我们相处的日子里,她从不让我光着胳膊在街上走,即使是在家里,她也不允许我光着上身。她的理由很简单,我是小资了,有钱了,应该过上那种循规蹈矩的上层人的生活,说话要注意小节,客客气气,不能超过六十个分贝(我估算了一下,我们在一起的日子说话大都在一百分贝以上)。吃饭时她也不让我狼吞虎咽,更有趣的,是她逼着我跟她一样,晚上睡觉要穿睡衣。从认识到离婚,她让我完整地看清楚她的身体只有一次,也就是第一次和她上床的那一回,结婚以后,有几次我提议和她一起洗澡,她都断然拒绝了。  
“你连身体都是我的了,一起洗澡有什么不好,无非只是让我看看。”  
“有什么好看的。”  
“看看真实嘛。”  
“真实不一定就要赤身裸体。我不喜欢男人逡巡我的身体时凌驾于我之上的眼神,那是色情,我有种被强奸的感觉。你看我学校的那个教导主任,平时就爱往我身上瞅,那种眼神,哼,恨不得看掉我身上的衣服;还有那个副校长,也是同样的货色,看着看着就想强奸人。”冰袋说的那个教导主任和副校长我都见过,也打过几次交道,我倒是觉得他们没有什么出格的,为人处世都还不错。  
“你别把人想得那么坏。”我曾经无数次对冰袋说。  
“你别把人想得那么好,现在象你这样毫无防备地处事为人,是天下最大的笨蛋,迟早一天要吃亏的。”她反过来教训我。  
现在离婚了,没有人教训我了,我想赤身就赤身,想裸体就裸体。我没有裸露癖,今天第一次真正的自裸,让我不断地释放着某种潜在的能量,我甚至可以断言,裸身的真正意义,不仅可以让自己真正的放松和渲泄,而且让我明明白白地感受到自身依然存在,我的肉体仿佛在不断地唤回我早已游离的灵魂。我仿佛可以理解耶稣殉道时为什么也是裸体了,因为这样,即使面对死亡,都不会产生畏惧。  
(待续)
这家伙很色,什么都没穿~ ---------------------------- 遇见坏人请拨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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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奇怪,我是如此地懒散,但我始终保持着洗澡的习惯,无论出差到哪里,无论工作到何时,就是饥肠漉漉睡意缠绵的时候我都会洗澡。现在我尤为尊重我这一爱好了,不管思想与行为堕落到什么程度,我至少保持我的身体是洁净的。我唯一能做到和证明自己是干净的,也只有此了。  
说这些无非都是想证明我其实完全没有给刘颖那女孩打电话的需求,真的。虽然打过之后我差不多忘记了,但事实不容改变,因为她已经来了,我听到了按门铃的声音。  
现在认识和结交一个朋友,周期是非常短的,而且认识和结交的方式也完全摒弃了传统,但是速度往往与质量成反比。我不苛求这种质量,对待后来结识的朋友和同事,甚至是陌生人,我都用最真诚的心。我把这世界看得并不复杂,也忌讳别人用复杂的眼光和心态来看我。  
我和刘颖就是通过网络认识的。在网上我叫百年孤独,她为自己粉饰了一个很飘渺的名字:风的影子。我记得我们认识的方式,但不曾怀念我们认识的过程。网络聊天应该是虚拟的,但虚拟的空间给了人释放最大真诚的勇气,我不排除刘颖受到了我所付出的真诚的引诱。长期对任何人付出真诚,一方面应该说是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但另一方面,似乎也可以说明不加区别的付出真诚与虚伪无异。因此我时常怀疑自己在付出真诚的背后的用心,但让我欣慰的是这种习惯一直简化着我的生活。  
我打开门,她就迅速钻了进来。也许她和我一样,是第一次会见网友,我感觉到对她来说有些新奇,但最主要的是害羞。  
她突然“哇”地一声尖叫。  
这声尖叫在我关上门的同时明明白白提醒我———直到现在我还没有穿衣服。我的确忘了,并且在心里暗暗觉得好笑,我也没想到第一次与我熟悉的陌生人见面竟采取了这样一种方式。  
刘颖急速走到我的客厅与卧室的门边,背对着我,用双手捂着脸,站着。  
我走上去,轻轻扒了一下她的肩膀:  
“你还是先到客厅吧,我得穿衣服。”  
在我从她的身边挤进卧室的时候,她仍旧捂着脸走到客厅的中间,仍旧背对着我。  
我穿了一条短裤,便觉得有点不自然。短裤只是欺骗着两个人的眼睛,但我的身体依然显示着肌肉的隆起,并且隔着短裤,我的生殖器依然分明而无所顾忌地呈现着张扬的轮廓。  
最要紧的是由于离开了阳光,我感到一丝冷意。我又从柜里拿出一件苹果牌T恤,套住我那只要裸露着就会不断释放野性的胸肌,随后,我又加上一套花花公子牌西服。  
在我穿衣服鞋子的时候,我一直打量着这个女孩的背影。她在一米六九到一米七二之间,高高挑挑的身材,一头染成葡萄红的头发垂到她的肩头。她穿着一身低领束腰的酱色连衣裙,她的背景正对着我,笔笔挺挺的,手也垂下来了,一切都流露出一种浑然天成的美。她的身材几乎完全符合我的审美观,或者可以这样说,完全能够成为我性梦的对象。只是她的打扮着实显得有些洋气,完全不象一个还在北大读书的学生。  
我喜欢洋气,更直接地说,我喜欢风情而韵味十足的女人。恬静温柔的女人,伊人小鸟,让人惜玉怜香,我是个自由惯了的人,尽不了那份责任;花骚卖弄的女人,多半只懂得姿体语言,毫无内涵,我是个追求精神的人,有损于我的高雅。只有这种女人,高贵而风情,有外韵又不失内涵,让人捉摸不透而又令人欲罢不能,这几乎是做女人的最高境界了。在我看来,女人是男人用来证明自己身价的砝码。因此,对于女人,我一直是相当挑剔的。  
我的衣服穿得工工整整,皮鞋插得油光亮亮,领带打得规规正正,之后,我就把自己摆在刘颖的面前,并说:  
“现在,你可以看我,也可以随意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了。”  
可是她并没有看我,就在客厅里选择了一个离她最近的地方坐下来。看样子,她显得有点拘谨。  
“自由些吧,害羞是自欺欺人。”我为她冲着热牛奶,说。  
她接过牛奶的时候,我得以有机会打量她的相貌。她的眼睛很大,就是在客厅里,光线并不十分充足的地方,我仍然看到她的眸子不断地闪着光。她有着那种天然的双眼皮,眉  
毛很浓,显然没有修饰过,看来她的确还是个大学生,不懂得化妆时修眉是一道必经的程序。或许她是想证明什么吧。我曾听说,眉毛浓密的女人,性欲都很强。她的纤细的手扶着随身携带一个女式袖珍腰包,包里鼓鼓的,我想无非是装着些女人用的化妆品,或是钱什么的,再大不了就是卫生巾,不过或许还有一两个别的什么品牌的避孕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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